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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2022-03-24 11:47:22

  3月22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3月31日起,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18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本市户籍居民或者在本市长期居住并以个体经营、自由职业、非全日制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都可以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公积金贷款购房带来的实惠。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市户籍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大陆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发放的居住证,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的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合作银行承办网点申请办理。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使用协议,约定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灵活就业缴存人符合太原市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与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程序、额度、期限、利率、担保以及贷后管理等,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可提前收回剩余贷款本息,将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向相关信用机构推送及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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