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法制报 2021-11-03 14:25:12
7月25日,受害人杜某报案称其遭受网上虚假投资理财诈骗,共计被骗42万余元。接报后,民警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成功锁定了名为余某滨的犯罪嫌疑人。后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犯罪嫌疑人余某滨于10月18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通过收买银行卡用于转移诈骗资金的犯罪事实。
7月31日,受害人李某红报案称:其接到自称是朋友的微信消息冒充借钱,被骗38万元。接报后,民警经过长时间的缜密侦查,发现何某亲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民警赶赴河南省,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10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何某亲成功抓获。经讯问,其对自己将银行卡交给他人“刷流水”,帮助他人转移涉诈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月21日,民警经过侦查,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和杨某亮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查询,王某甲和杨某亮的银行账户均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10月26日,民警经过侦查,发现户名为王某乙的银行卡有重大嫌疑,经对其依法传唤,在其随身携带的手机中成功提取了办理买卖银行账户的电子数据,经讯问,其本人办理的银行账户亦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滨、王某甲、杨某亮、王某乙四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何某亲因疾病被取保候审,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