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韶关日报 2023-08-28 11:39:58
8月19日晚,韶关浈江交警大队在前进路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次日凌晨1时许,一辆小汽车沿路驶来,执勤民警将其拦停检查,并对驾驶人温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8月17日晚,韶关乳源交警大队在乳桂线桂头中队门口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0时06分,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路驶来,执勤民警将其拦停检查,并对驾驶人吴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饮酒后为何不能驾驶机动车?韶关交警部门表示,因为酒精严重影响着驾驶人的驾驶能力,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当血液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人的视野会缩小,此时,人已不具备驾驶能力。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韶关交警提醒,生命只有一次,别等发生事故才追悔莫及。请切记酒驾、醉驾的后果,酒驾醉驾害人又害己,一次侥幸就可能让你后悔莫及,生命无价,酒后不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