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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病”高发市疾控中心提醒——预防“红眼病”感染须做到五方面

来源:韶关日报 2023-10-11 08:43:31

  记者近日获悉,市疾控中心监测发现,开学以来,“红眼病”高发,部分学校、托幼机构已发生聚集性传播。

  据悉,“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主要症状包括眼内有异物刺激感、眼红、眼部刺痛、畏光、眼部分泌物增多、传染性极强、传播速度快,一个学生感染,全班师生都有可能中招。校园如何预防“红眼病”?对此,市疾控中心提醒,学校及托幼机构须做到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加强职工健康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规范处置病例、理性应对聚集性疫情五方面。

  学校、托幼机构要培养学生(幼儿)养成良好的爱眼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共用生活用品、不揉眼等。学校、托幼机构要规范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发现有异样状况或疑似病例者应暂停入校或入园。对教职员工要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相关症状,需尽快调离工作岗位,居家治疗休息。定期对学习生活环境内的公共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对于不适宜用消毒剂消毒的物品可在阳光下暴晒。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相关症状,应立即报告校(园)医,并暂停集体活动,不与他人接触,症状较重时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用药及休息。

  “红眼病”患者必须居家治疗休息,隔离管理期为发病7天后,以症状消失为解除隔离的判定条件。学校、托幼机构如果发生聚集性疫情,应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按要求开展疫情处置。做好病例隔离管理,严格落实复课标准。患“红眼病”的学生(幼儿)和教工发病后7天且症状消失,才可返校(园)。保持教室和宿舍良好通风,加强清扫和消毒工作,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特别是要做好校内公共场所、公用物品、校车等物品的消毒工作。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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