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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青苗调解释纷争

来源:梧州日报 2024-04-12 18:15:16

  “我辛辛苦苦种下的青苗被同村人锄掉了,司法所要给我主持公道呀!”近日,岑溪市司法局安平司法所办公室外走进了一位老人。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妥善解决了这起纠纷。

  老人叫李某昌,今年开春在自家位于岑溪市安平镇罗同村的农田里种上了花生、黄豆等,被同村的陈某玲锄掉了,工作人员随后立即打电话向罗同村村委了解情况。原来,事情要追溯到四十多年前的分田到户,李某昌家分得的1.7亩水田和陈某玲家分得的1亩多水田相邻。由于时间久远,记忆已模糊,陈某玲认为与其相邻的李某昌侵占了自己的田地,村委多次调解无果。

  了解事情缘由后,安平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罗同村委会共同商讨制定这起纠纷的调解方案,并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查询了李某昌和陈某玲双方争议田亩分配情况的档案。3月25日,联合调解组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同时,联合调解组工作人员拿着测量田亩的仪器,测量了两次双方争议的农田,最终测得李某昌的农田为1.73亩,陈某玲的农田为1.135亩。陈某玲认为自己的田亩数不可能比李某昌少,认为工作人员测量得不准确。

  3月26日,联合调解组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历史租田田亩等材料反复耐心解释和劝告,陈某玲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就锄毁了李某昌种植的花生、黄豆青苗一事向李某昌赔礼道歉,表示愿意接受工作人员测量的数据。

  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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