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2024-04-23 09:21:48
近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通过智慧公安交管系统,收到公安交管部门推送信息显示: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轻型普通货车上路行驶。于是,咸水沽大队交警上路巡查,并在津沽公路与营房道交口处拦截了这辆车。经核查,该车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司机郭某某称,他平时在周围拉货用,觉得没什么事,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驾驶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该车也被依法扣留并将予以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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