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2026-01-21 12:26:27
日前,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案件背后潜藏的共享出行安全隐患,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涉案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全面整改,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该案被害人系一名大学生,驾驶某企业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案发时为无号牌、无车载安全头盔、无车载脚踏的“三无”车辆。为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其在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车辆运维管理、完善安全提示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排查等整改建议。
目前,该企业已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核查存量共享电动自行车,补装安全头盔、完善车载脚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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