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梧州日报 2023-02-07 13:18:58
2020年11月的一天,林某德外出时遇到“老表”易某鹏,易某鹏声称他最近在收购银行套卡,用来把网上的游戏币转成“数字人民币”。易某鹏承诺只要林某德帮忙找几个同学办理银行卡“四件套”(包括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和银行U盾),就能获取报酬。林某德听后欣喜不已,自认为找到了一条挣钱门路,便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从5个同学手中收购银行卡。随后,其将连同他本人在内的6套银行卡转卖给易某鹏,获利2000多元。
“有时候银行卡被冻结了,我对它们的用途也产生过怀疑,但易某鹏说不违法,我相信他不会骗我。”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林某德供述道。
岑溪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林某德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遂提起公诉。2021年6月,法院判决林某德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检察官提醒,非法买卖银行卡等“四件套”,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这不仅严重扰乱金融行业秩序,使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还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出售“四件套”,切莫心存侥幸而听信亲戚朋友的“致富捷径”,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