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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局详解两类异地就医人员定义 “长期”“临时”有何不同

来源:中老年时报 2023-05-09 15:02:00

  本报4月26日刊发《门特慢病无需备案已经备案无需取消》报道,引起读者普遍关注。近日,多位读者通过本报热线咨询天津市异地就医人员相关问题。市医保局相关部门作出详解。

  问:异地就医人员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都包括哪类人员?

  答:依据今年1月16日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天津市异地就医人员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天津市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在天津市以外省(区、市)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问:异地就医人员中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都包括哪类人员?

  答: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参保人员因诊疗需要,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后,转往异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参保人员短期出差、学习培训或度假期间,因急症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参保人员自行到异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

  涉及异地就医具体问题可拨打天津市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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