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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卫健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

来源:韶关日报 2021-08-09 14:37:37

  夏日炎炎,游泳成为许多市民最爱的消暑方式之一。但是如何保证游泳池水质安全卫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如泳池换水频率、泳池水质各项指标是否达标等问题更是让市民心里存疑。为此,笔者进行了走访。

  市民:人流量激增,担心卫生问题

  在市区一游泳馆,市民李先生对笔者说道:“一到夏天我就来游泳,但是每到夏天,泳池的人流量都相当大,对卫生问题还是有些担心的,一方面是泳池水质各项指标是否达标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大家是否自律的问题,就怕有传染性疾病的小部分人还来公共场所游泳,在这方面场馆的管理人员无法做到全面管控。”同时,他也表示,对于场馆的安全保障问题是比较放心的,因为他常去的几个游泳馆的安全保障工作都做得比较好,救生员和救援设备都配备到位。

  市卫健局:开展专项检查

  就我市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笔者致电市卫健局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市卫健局从5月开始陆续对市区各游泳场所全面进行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和国家双随机抽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从卫生管理部门设置、从业人员健康、水质、顾客用品用具消毒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国家双随机抽检则针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查,包括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等各项指标。

  截至8月6日,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共检查市区游泳场所33间,其中,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游泳场所1间,未出示有效卫生检测报告的单位11间,未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的单位7间,未按要求使用卫生设施(强制浸脚池和强制淋浴)的单位4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游泳场所24间,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游泳池卫生检验报告14份,合格单位11间,不合格单位3间。卫生监督部门针对以上问题向检查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防止新冠疫情,市卫健局要求各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入场人员均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并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加强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做好防疫工作。目前,市区游泳场所没有发生卫生公共事件和新冠疫情。

  医生:文明游泳,避免细菌、疾病传播

  粤北人民医院的卢医生表示,游泳这项运动既要考虑自身身体机能能否承受,也要考虑不影响公共卫生。比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患者就不建议游泳,容易诱发病症,危及生命安全;有传染性疾病的市民也要严格自律,切忌前往公共游泳场馆游泳,避免造成大面积细菌、疾病传染。另外,处于生理期的女性、体表有伤口的市民都不建议游泳。

  健康人群游泳也要注意个人卫生,下水前应佩戴好泳帽、防水眼镜、鼻塞、耳塞等,严格按照要求淋身、浸脚,游泳过程中不可在泳池中小便,在这方面,大人尤其要教育好孩子。游泳过程中,若遇呛水、泳镜进水的情况,应及时用清水漱口或用清水冲洗眼睛和泳镜。上水后,淋浴清洁好身体并漱口、清洁耳道,如果有明显不适须尽快就医。

责任编辑: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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