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韶关日报 2024-04-01 08:56:43
幼龄儿童在家中玩耍,竟意外误食小区公共区域投放的灭鼠药入院抢救,这般事故谁来担责?近日,曲江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宗物业服务合同与监护人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年初的某日下午,程某(化名)的两个儿子(2岁、4岁半)在自家房屋内玩耍时,张某(化名,4岁)递给他们一个一次性塑料杯,里面装着的是张某在小区房屋外捡的一些颜色鲜艳、外观酷似糖果的颗粒,经事后查实是物业公司投放的灭鼠药。兄弟俩拿到塑料杯后便把里面的颗粒放进了嘴里,没过多久,两人就出现了中毒迹象。程某发现后立即把两个孩子送至医院抢救,医院当天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所幸在经过治疗后,兄弟俩都已转危为安。事后,程某便把小区的物业公司、递灭鼠药的小男孩张某和他的家长一并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分别赔偿两个儿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
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故的发生系未成年人张某直接捡取灭鼠药递给程某儿子被误食所导致的,故张某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然而,物业公司投放灭鼠药,未做到安全防范措施导致灭鼠药暴露在外,在小区公共区域内散落一地,被张某误以为是糖果直接拾取并递给程某的儿子误食,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综上,曲江法院支持了程某的诉讼请求,酌情认定由该小区物业公司承担40%的责任,张某及其监护人承担60%的责任,分别赔偿程某4000余元和6000余元。
法官提醒,在公共场所投放灭鼠药前,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提醒,并在投放点定期巡查,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以免发生意外。年幼的小孩没有对危险辨识的能力,作为父母也一定要时刻看管好孩子,尽到监管、保护的职责,同时要告诉孩子哪些物品、哪些行为是危险的,逐渐帮孩子树立安全意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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