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及时的产业新闻资讯
首页 > 高端访谈 > 正文

婚外情赠与 换人财两空

来源:韶关日报 2024-11-04 13:49:57

  近日,武江法院审结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一审依法判决黄先生赠与何小姐200000元款项及三件首饰的行为无效,何小姐需返还原配郑女士赠与财产及支付利息。

  郑女士和黄先生于2013年登记结婚。本以为这段婚姻会一直这样维持下去,直到有一天,郑女士偶然发现,她的丈夫黄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何小姐建立情人关系,还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给付、购买金银首饰等方式向其赠与不少财产。经询问,黄先生坦白这段错误的感情,郑女士认为黄先生其间赠予何小姐的200000元款项及三件首饰侵犯其权益,遂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何小姐返还。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的一方将共同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给予他人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既违背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有悖公序良俗,故赠与行为无效。目前,该案业已生效。

责任编辑:辛文
免责声明:

  【广告】本内容为广告,相关素材由广告主提供,广告主对本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本网发布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广告内容仅供读者参考。



投稿平台 | 邮箱:zgshwzcom@126.com | 值班qq:11925386

京ICP备2021020994号-10 Copyright© by 产业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网络暴力、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举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