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韶关日报 2024-03-22 16:21:53
日前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将校园欺凌的话题推到人们面前。每当在网络上搜索“校园欺凌”时,每一则视频都是令人震惊和深思的场面,使人不禁自问:“这些孩子怎么了?”
校园欺凌是一个逐渐凸显的社会问题。那么,应该如何确保孩子们避免受到这种伤害?
何为校园欺凌?
有何法律保障?
“校园欺凌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的孩子身上,但许多人都对这个概念比较模糊,作为家长,首先要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然后与孩子展开这方面的话题,从而教育孩子如何识别和应对欺凌。”孩子就读武江第一小学的宁先生表示,校园欺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它涉及学生的教育、心理健康、家庭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校园欺凌的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在家长、社区和校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友好的校园环境。
根据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对“学生欺凌”一词的解释,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导,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有别于发生在学校里的短暂暴力行为。
律师事务所范雨桐律师对校园欺凌进一步解答:“事实上,学生之间若在年龄、体力或人数上占优势一方,恶意或蓄意对另一方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财产损害等行为,都可被认定为校园欺凌,其行为包括打架、斗殴、辱骂、中伤等。”范雨桐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2018年到2022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人数达到32.7万,年均上升7.7%,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家长对于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有着自己的看法。居住在武江区沙洲尾片区的郭女士,强调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学校固然要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但作为家长,我们对校园欺凌有何法律保障都没有太深入的了解。”
对此,范雨桐进一步解释道,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推动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去年11月生效,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提供了更为细致和具体的法律框架。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各镇街必须至少设立一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服务站点,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咨询与求助提供便捷的渠道。涉及预防学生欺凌问题,《条例》还开设了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还专门开设了“学生欺凌求助”专线,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线上线下服务。
除《条例》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正式实施,为防范校园欺凌提供了更牢固的司法依托。
深化校园法治教育
多举措防治校园欺凌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我市中小学校近年来积极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通过教育和宣传来提升学生、教师及家长对于反欺凌的认识,并加强监管和完善的纪律处罚及责任追究体系,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和谐。
韶州中学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丝毫没有松懈,该校学生走进武江区人民法院,模拟庭审了一起寻衅滋事案。15名学生身着专业制服,分别饰演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还原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真实庭审场景。
“公民可以旁听哪些类型案件的庭审?”“旁听庭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韶州中学的学生们踊跃提问,法官从案件所涉的寻衅滋事犯罪联系校园欺凌,阐述校园欺凌与暴力行为的危害,教育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和预防伤害。
随着铿锵有力的法槌落下,庄严而肃穆的模拟法庭在广东北江中学拉开序幕。该校14位学生代表,扮演着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等各个角色,深入演绎了一场围绕未成年人斗殴及欺凌的模拟审理。在场500余名师生零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威严,经历了一次震撼心灵的法治教育之旅。
我市教育部门及时分析研判中小学学生欺凌现实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召集有关部门召开韶关市中小学学生欺凌预防和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方面的工作汇报中,明确指出尽管在学生欺凌防治方面取得了进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和不足。为此,会议明确各相关单位依据《韶关市教育局等13部门关于成立韶关市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要求,通过明确各单位责任,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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